Proposition 19 關於小孩繼承父母自住房

今天要跟大家分享Proposition 19 關於小孩繼承父母自住房

第一部分:稅基變更

任何房屋在買賣或者轉換屋主時,房屋評估值 Assess Value 也會跟著重新計算。隨著地價稅的稅基(Base Value) 變動 所需繳交的地價稅額也不會同。

第二部分:稅基更動豁免所需滿足條件

Proposition 19 中 關於孩子繼承父母的房子時 只要滿足以下條件 即可享有稅基更動豁免。
這一項在2021/2/16 開始生效
房屋,必須是父母的自住房 (如果是投資房還是要重新計算喔) 一年內,繼承者之一必須入住 並且將此房屋成為自己的自住房(假設:爸媽房子給兄妹二人,兩人之一 一年內搬進去住即可) 須在一年內,申請豁免重新評估地稅。

第三部分:額度受限&範例說明

雖說可享有豁免重新評估地稅 ,但對於免重新計算的房產額度是有規定的。
免重新評估值為 房屋轉移前的assessed value評估值 + 100萬
舉例:
2015 購入30萬房產 地稅 1%, 那麼地價稅總額即為三千美元 :$3,000 (Assessed Value $300,000 x 0.01=$3,000)
小孩在4/16/2021繼承房屋時 當時 房屋市值 180萬
套用 免重新評估值 計算方式 房屋轉移前的assessed value + 100萬 =30萬 + 100萬=130萬(免重新評估值)
180萬- 130萬=50萬 (重新計算)
如果孩子在繼承房子時,符合上述Proposition 19 所需條件下, 新地稅用30萬+50萬=80萬計算。假設地稅1%, 地價稅:$8,000 可是如果不符合條件的話,新地稅就會以當時房屋市值 180萬來計算,假設地稅1%, 地價稅:$18,000

同樣是繼承父母的房子,狀況不同,地價稅也會不同。當然還有其他因素需要評估。

本內容所包含得訊息僅供參考。如果您需要更詳細的資訊,可以諮詢您的會計師,律師或是資產管理師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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